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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初中升高中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0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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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解决市青少年体校集中就读、集中训练的招生就读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3号精神,市青少年体校自2019年开始,在南海实验学校开办体育特长生班。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结合市青少年体校设置项目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市青少年体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市户籍。若市外户籍的学生报考,要求初中在本市所属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如未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市外学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市外户籍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与市青少年体校签订相关协议,做出2019年12月1日前将户口迁入舟山的承诺。

(二)符合市青少年体校各运动项目要求,已获得省、市优异运动成绩且具发展潜力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个别项目,虽无运动成绩,但发展潜力较大,符合项目需求的特殊人才经过招生测试小组测试,并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不超过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0%。

二、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排球(女子)、足球(男子)、田径、摔跤、射击等六项。

三、开办体育特长生班有关事宜及招生人数

(一)体育特长生班由市青少年体校和田家炳中学联合招生,由田家炳中学负责管理学生学籍,提供上课教师,按田家炳中学标准收费。为方便训练和学习,借南海实验学校办班,委托南海实验学校管理。

(二)高一25名内,根据各项目运动员参加省运会、省锦标赛等各级赛事获得的成绩按顺序录取。

四、招生年龄要求

招生年龄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已参加浙江省运动员注册,且已获得省运会、省锦标赛等省市比赛较好成绩的运动员。

五、招生要求

(一)品德表现:招收的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诚实守信、上进心强,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4C及以上,无行为失范表现,无心理疾病问题,无处分记录。

(二)文化成绩:中考总分2在330分(含)以上。

(三)录取规则:

1.根据运动员运动成绩排名和相关项目比赛需要按以下顺序录取:

A.在16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B.在16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C.在16届省运会上获4—8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D.在16届省运会上获4—8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E.篮球、排球、足球未符合以上(A)至(D)点条件的人员,则根据各项目的成绩排名和本周期的年度锦标赛规则规定的实际上场人数,适定人数,原则上各项目二个年龄档招生人数控制在6名以内。

F.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未获前8名,但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并在2015-2019年度省锦标赛(或其他省级赛事)中获前8名。

G.未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但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并在2015-2019年度省锦标赛(或其他省级赛事)中获前8名。

H.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未获前8名,在2015-2019年度省锦标赛(或其他省级赛事)中未获前8名,但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I.未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在2015-2019年度省锦标赛(或其他省级赛事)中未获前8名,但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

J.未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年龄规定,但在2015-2019年度省锦标赛(或其他省级赛事)中获前8名。

2.其他规定:

A.正式录取的运动员给予学费补助。入学前需与市青少年体校签署相关训练协议。入学后如无故不参加训练与比赛取消并退还相应的学费补助。

B.以上(G)、(I)、(J)、(L)点“未参加过16届省运动会”定义为运动员如伤病等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比赛,其他由于主观原因无故不参加比赛的不在录取考虑范围内。

C.录取的运动员必须是已在浙江省体育局注册成功的运动员。

D.同等条件下先按获得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证书情况录取考虑,如条件再相等,则按获得省、市、区(县)各类比赛获得的名次排列,依次类推。

E.对具备稀缺特殊条件的运动员(篮、排球等项目特殊身材、引进人才、专项成绩突出),可放宽相应条件,提供运动员相关数据,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录取。

F.17届省运会各项目符合比赛年龄规定:田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排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篮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三人篮球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足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摔跤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射击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接受报名,确定考核时间。

(二)进行资格审查、专项运动成绩认定。由招生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三)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机制。初中升高中品德表现和文化成绩达到标准后,按以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招生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录取名单。

七、管理措施

(一)被录取学生,由家长与体校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条款,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保证参加训练、比赛等要求。

(二)运动员品德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不改,作出纪律处分并取消学费补助。

(三)对教练员违反招生原则及要求,一经核实,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八、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青少年体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长担任副组长;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田家炳中学相关领导为成员。

下设招生测试小组,全面负责体校招生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田家炳中学相关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组成。

版权所有:舟山市青少年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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